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国家经济主权的象征,是国家信用的体现,爱护人民币,维护人民币的正常流通秩序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不发分子利用科技手段使得制作的假币更加精准和逼真,严重影响了国家金融安全。现在就让厦门国际银行宁德分行带您学习假币相关知识以及了解日常生活中遇到假币该如何处置。
一、什么是假币?
假币包括伪造币和变造币。伪造币是指仿照真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采用各种手段制作的假币。变造币是指在真币的基础上,利用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移位、重印等多种方法制作,改变真币原形态的假币。
二、任何人都不得伪造、变造、出售、购买、走私、运输、持有、使用假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走私、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人民币。
三、个人收到假币该怎么办?哪些单位可疑没收、收缴假币?
及时主动上缴持有的假币是公众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公众无论何种原因取得假币,当得知持有的是假币实物时,应主动上缴至公安机关、人民银行或银行业金融机构,否则就构成明知是假币而持有的违规行为。除了上述单位,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没收和收缴假币。
四、银行收缴假币有哪些程序?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金融机构柜面发现假币后,应由两名以上持有《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的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在假币上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向被收缴人出具《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被收缴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判断有异议,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其授权的鉴定单位申请鉴定。
五、对银行收缴假币有异议时应该怎么办?
被收缴人可以自收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当地鉴定单位提出书面鉴定申请。经鉴定是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按照面额兑换完整券退还被收缴人,并收回《假币收缴凭证》。经鉴定是假币的,由鉴定单位予以没收,并向收缴单位和被收缴人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和《假币没收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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